痘姆乡原副乡长陈友江、村镇建设管理所所长王年平在旱厕改造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痘姆乡在实施旱厕改造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潜山县2017年农村厕所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成立改厕验收小组,组织逐户验收。经潜山市农业农村局实地核查发现,2017年度痘姆乡共有15户改厕户存在虚报情形,造成多拨付财政补助资金26919元。痘姆乡原副乡长陈友江作为时任分管负责同志,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痘姆乡村镇建设管理所所长王年平作为具体经办人员,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陈友江、王年平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多拨付的补助资金已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