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我单位开展了巡察,4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党组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实践抓紧抓好。为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3次,组织相关科室召开巡察整改调度会议4次,并到市委巡察办专题汇报整改工作3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分管负责同志和各科室,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上下联动、扎实开展。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党组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思想政治建设力度不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不够严、“两个责任”弱化等问题,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具体内容,拟出了整改任务清单,提出了整改具体措施,落实了相关责任领导,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都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党组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梳理、检查,其中正在制订完善的制度1项,已修改补充制度1项。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推进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思想政治建设力度不够
(1)针对“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一是完成制定2023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学习计划、职工学习计划等,截至目前,党组中心组学习8次,其他集中学习10余次,交流研讨4次。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到金寨县开展“追寻红色足迹忆初心,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活动。三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积极推进2023年度“书记领办事项”,在“7.30”防汛救灾工作中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四是针对错误表述将进一步加强文字材料的审核,严格落实“三审制”。
(2)针对“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问题。一是4月12日,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增强了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二是4月12日,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了今年意识形态工作重点。三是对照巡察整改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对标对表,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制定并报送巡察整改台账。四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到了本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中。
2.公车改革效益未充分彰显
(1)针对“公车配备与车改政策相悖”问题,一是优化平台车辆调度方式,优先调度各单位存放车辆,平台车辆补充使用,提高了存放车辆使用率,实现统一高效调度。二是通过加强车辆日常维修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2)针对“公车资源优化配置不合理”问题。一是人大、政协及油坝乡存放车辆使用效率大大提高;二是本年度车辆更新后已为王河镇人民政府配备公务用车1辆,解决基层公务出行难问题。三是持续加强车载终端定位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异常情况。4辆车终端异常及时更换(皖hu6957.皖h90u31.皖h7d286.皖hxg506)。四是根据日常用车需求合理配置驾驶员,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使用率。
(3)针对“基层公务出行保障不到位”问题,一是5月中旬走访两家社会化租赁合作公司,督促两家各增加一个乡镇服务点,现已增加黄泥镇1个乡镇服务点,龙潭乡和水吼镇正在对接中。二是6月份已完成采购新能源汽车2辆,全面贯彻落实推广新能源汽车,保障基层公务出行。
(4)针对“指导单位公务出行厉行节约不够”问题,一是5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推进落实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工作的通知》,加强了对跨区域公务出行政策的宣传引导。二是加强异地出行订单的审核把关,宣传引导规范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公务活动尽量利用公共交通工具。
3.公车管理履职尽责有欠缺
(1)针对“维修监管不严”问题。一是吸取经验,严格把控易损件价格,在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出行的前提下,尽量压缩维修支出。二是自2020年开始对存放在各单位的应急车辆统一在公车管理服务平台申报维修,费用由各单位按实结算给中心。公车管理科针对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从完善车辆维修申报流程、增强车辆维修监督小组力量及日常制度管理等方面进行整改。在之前的基础上增加了到中心报价的环节,告知维修企业在监督员不到现场的情况下修车不予结算费用,维修前监督员到场,将相关照片在维修监督群内实时报送,现有监督员3人,有效弥补监管缺位。
(2)针对“信息化管理有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加强对车辆终端及行车轨迹的日常排查监督,避免轨迹丢失等情况的发生。4辆车终端异常及时更换(皖hu6957.皖h90u31.皖h7d286.皖hxg506)。二是持续引导和监督驾驶员规范操作手机app。三是完善对平台车辆信息的录入更新管理,加强一车一档的日常管理。
(3)针对“运行监管不到位”问题。一是5月份增加了3名兼职监督员,对车辆使用订单进行日常审核,发现订单使用不规范情况及时提醒纠正,规范订单管理。二是调度员严格把关调度车辆订单,优化平台用车人管理,杜绝同一用车人在同一时间出现申请多个订单的现象发生。三是加强对乡镇和市直单位驾驶员的学习培训,6月6日,安排驾驶员参加安庆市市直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开展的公务用车平台操作流程培训,规范操作手机app,规范驾驶公车。
4.办公用房节约集约管理不够到位
(1)针对“办公用房老旧,功能不完善”问题,一是市卫健委已做好加固方案,交运局已做好搬迁前期准备工作。二是摸清了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底数,建立了清查摸底台账,为谋划建设集中办公区奠定了数据基础。
(2)针对“部分单位权属不明,档案资料不完善”问题,经过梳理对接,明确12家单位具备确权办证条件,并向资规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申请资产办理报告,截至目前,已有住建局、度假区的2宗房产办理了产权证。同时,要求产权缺失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完善补齐办证资料。
(3)针对“布局分散,调剂困难”问题。一是摸清了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底数,建立了清查摸底台账,为谋划建设集中办公区奠定了数据基础。二是完成市直单位和乡镇(除教育系统外)211处闲置资产清查核查任务,并将基础数据提交至国资办。三是实地查勘文化馆原办公楼,为市委组织部、文联、张恨水研究会等单位办公用房优化调配奠定基础。
5.机关大院服务保障有欠缺
(1)针对“车辆管理力度不够”问题。一是截至目前,已合理施划、增设机动车位和非机动车位12个,清理僵尸车17辆。二是要求安保公司对考核不合格的安保人员一律换岗,截至目前,已换岗2人。
(2)针对“安全保卫不力”问题。一是加大了对安保公司考核力度,安保人员工作责任心、积极性有很大提升,针对2022年两次上访群众冲击领导干部食堂和会议室情况,给予安保公司月度考核“不合格”等次。二是制定了《市委、市政府大院四部门应急预案》,增强部门合力,为紧急状况下应对大院突发事件提供了基本遵循。三是组织大院安保人员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大院管理规范有序。截至目前,已开展反恐演练和消防演练2次。
6.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推进不够有力
一是2022年度3家单位已建成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单位。二是2022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年报已完成系统填报。三是2023年度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已完成部署。四是开展2023年度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在线收听收看公共机构低碳讲堂,及时更新大院橱窗展示节能办公宣传海报,发放公共机构能源紧缺体验倡议书,开展迎峰度夏节电检查。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执行不够严。
(1)针对“公务接待仍有不规范”问题。一是配合市委办和政府办于10月17日印发了《中共潜山市委办公室 潜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公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办秘〔2023〕28号)。二是与合作酒店、民宿等企业谈判,签订结算协议书,严格按规定接待。三是针对反馈问题中指出的超标准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完善了相关手续。四是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四单合一”报销制度,今后,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了审批报销制度。
(2)针对“工会经费支出违规”问题。一是测算劳务派遣人员以前年度会费,并补缴工会会费。二是对退休返聘人员享受的福利进行清查,并按要求退回。对于超标准发放的纪念品,将全额退回账户。三是组织职工学习《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工会经费管理相关政策规定。
2.财经制度执行有偏差
(1)针对“财务审批把关不严”问题,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重新学习了财务审批制度及报销流程,明确了经办人、审核人、签批人的职责,并加强了对财务票据的审核把关。二是已补充会议室坐垫网购票据清单,已补充赴黄山学习考察差旅费公函。
(2)针对“备用金支出不规范”问题,一是已与潜山双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对接,公车车辆检测费通过转账支付。二是通过例会告知各科室,今后日常办公费用超过200元的一律转账支付,不再通过备用金支付。
(3)针对“‘月报账’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今年以来,各科室每月对发生的费用及时汇总,采购人员和财务人员加强工作对接和沟通,在财力许可的前提下及时完成支付,截至目前,未发生“月报账”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形。
(4)针对“记账科目不规范”问题,2023年度中心内部公务接待预算费用在综合定额公用经费中编制。
(5)针对“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在5月份记账凭证中将车辆购置税补充计入固定资产。
(6)针对“预算资金混用,支出控制不严”问题,严格按照年度预算执行各项费用支出,做到厉行勤俭节约。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两个责任”有所弱化
(1)针对“主体责任重视不够”问题。一是3月6日,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部署。二是制定了中心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和任务安排。三是按要求完善更新廉政风险点排查清单。
(2)针对“纪检监督缺位”问题。一是2023年以来,主动邀请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参加中心党组会议8次,并对“三重一大”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督。二是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时,邀请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反馈会议。三是5月10日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邀请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到会指导。四是5月30日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就廉洁自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与中心领导班子开展集体廉政谈话。五是7月2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并提工作建议。六是派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督查上下班请销假执行情况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
2.党建工作不扎实
(1)针对“‘三会一课’执行有折扣”问题。一是2023年度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完成讲党课2次。二是3月22日召开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记录规范。三是由办公室负责同志保管会议记录本,并存放在文件柜。
(2)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3月22日党支部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会上充分交流思想,开展相互批评,批评意见均在2条以上,辣味十足,切实起到了红脸出汗、促进工作的效果。
(3)针对“党员发展资料不完备”问题,一是入党介绍人对入党申请人进行了教育提醒。二是及时完善了入党积极分子党员推荐表。三是申请人按规提交了思想汇报材料并及时归档。
3.会议制度执行不严格
(1)针对“会议不严谨”问题。一是5月15日组织党组成员学习《中共潜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厘清议事规则边界与范围。二是今年以来,党组会前,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召集班子成员,对“三重一大”事项做充分酝酿和调查研究,会上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党组书记严格实行末位表态,综合大家意见形成决议。
(2)针对“未执行回避制度”问题,一是5月10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对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4.巡察整改不到位
针对“重视不够,部分问题反弹回潮;整改不彻底,长效机制未建立”问题,及时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强化了责任落实,细化了工作举措,开展工会经费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工会经费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有效遏制巡察反馈问题反弹回潮。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持续抓好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二是着力建章立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切实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真正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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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潜山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