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时评】监察体制改革是党领导反腐工作必然要求 -凯发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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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时评】监察体制改革是党领导反腐工作必然要求
来源:潜山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18-03-09 16:26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国家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34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业遂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说,国家监察委员会就是中国特色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即将颁布出台的《国家监察法》就是反腐败的国家立法。

北京、山西、浙江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3个先行试点地区。一年来,这三地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并在巩固、深化和拓展上下功夫,着力构建起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已经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书写出了改革创新的崭新篇章。

建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机制体制是新时期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监察体制改革目的就是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实现依规执纪和依法治国的高度统一,建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机制体制。它主要体现在监委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是在党的领导下,代表党和国家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下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的体制,是极其重要的制度安排。它在纪与法贯通、法与法衔接等方面,都体现了党的统一领导,确保了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

当下尤为迫切是构建新型监察机制制度框架。一方面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相关机制制度,确保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一以贯之,不走样、不跑偏;另一方面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从实践最急需的机制制度建起;再就是要在实践修订实践的循环往复中,不断健全完善监察工作制度体系。

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大胆探索实践,不断巩固、深化和拓展省、市、县三级监察体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切实把制度优势真正转化为治理效能。一是要筑牢防火墙,坚决防止灯下黑,要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严格执行集体决策、请示报告、备案回避、涉案款物管理等规定,推进讯问、调取、查封、扣押等重要取证工作全过程记录,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构建严密的自我监督体系。二是要深入研究政务处分种类、适用程序等问题,细化监察问责适用情形和问责措施,规范监察建议的使用,健全监察处置办法,应用好各类监察措施。

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要加强监委内部职责衔接,理顺执纪监督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派驻机构的职责界限,进一步明确执纪监督部门的调查权限、派驻机构的监察权限和工作程序;完善执纪监督、线索处置、案件调查协作配合机制。要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等机关的协作配合。健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协作机制,建立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失职渎职犯罪、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从事集体事务管理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管辖衔接等机制。要拓展延伸,严密监督群众身边公职人员,探索强化各类经济体、乡镇(街道)、农村基层监察监督工作,推动监察体系拓展延伸,从体制机制上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宣金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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