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建立容错纠错备案建档机制
干部为事业想 组织为干部想
去年底,老城改造安置房主体结构封顶,拆迁户安心了,金同碧心里也踏实了。
2016年,金同碧刚担任安徽滁州市来安县常务副县长时,就碰上一桩头疼事儿:县老城区改造项目“烂尾”。
2012年,来安县同一家公司签订协议,将约1000亩面积的老城区改造、开发项目交由该公司投资、运行。但是,4年后征地拆迁成本大幅上升,公司经营不善、资金不足,项目进展缓慢,群众怨言不断:自家老房拆除好几年了,安置房还没盖起来。
面对烫手山芋,有人提醒金同碧:“新官不理旧账,不要去惹麻烦。”金同碧明白,按原协议办事,拆迁户安置等问题就会一拖再拖,群众利益受损害;考虑重新签约,老城改造、征地拆迁等由政府承担,公司只负责投资建设,但这样一来,政府投入能否如期收回存在风险。
一边是按部就班不担责,一边是主动作为有风险,考虑再三,金同碧还是选择了后者。他主动向县主要领导报告,并重新研究起草合同条款和老城改造等方案,经县委讨论决定后,上报滁州市委。大家缓了口气,可金同碧心里仍不托底:上级组织啥意见?将来会不会被追责?
干部为事业想,组织为干部想。滁州市委表示支持,市纪委审核报备后,给金同碧吃了定心丸:备案可作为将来免责的重要依据。
2016年4月,滁州市委和市政府出台关于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敢于担当的红头文件,建立容错纠错备案建档机制。“有顾虑的,让他们放开手脚;受诬告的,为他们及时澄清;犯过错的,帮他们甩掉包袱。”滁州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如今在滁州,对反映干部干事创业中的问题经核查不实的,除对诬告人依法依纪处理外,还要在一定范围内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2018年以来,市纪委(含派驻机构)已为166名被举报的干部作出问题澄清或采信,保护了他们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