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考核材料报送,让我可以腾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工作落实了。”8月20日,江西省瑞昌市夏畈镇纪委干部李伊玲开心地向记者表示。
今年以来,瑞昌市纪委监委紧盯基层工作的痛点、堵点,围绕督查检查、办文办会、考核评比、材料报送、调研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制定一系列减负措施。取消考核材料报送要求,以平时工作落实情况为考核标准就是系列举措之一,这也是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松绑的一个缩影。
一般性工作不再“零报告”
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自觉查摆和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江西省纪委常委会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中先行动、作表率。
据江西省纪委监委办公厅副主任尹志鹏介绍,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和省委“三十条”措施,省纪委监委首先从自己做起,专门制定了委机关精简办文办会为基层减负18条刚性措施。
在省纪委监委办公厅,记者看到了这份“关于精简委机关办文办会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记者翻阅发现,这些刚性措施包括精简文件、减少会议数量、减少材料报送、规范检查考核等相关内容。
如,在改进调研方式上,省纪委监委倡导“不打招呼、不设路线、不搞迎送、不要陪同、不作报道”的调研,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防止“被调研”“被安排”,走形式、走过场。
在减少材料报送方面,该省明确,从严控制报送贯彻落实会议或文件精神材料,确需报送的,应当在主持会议或者印发文件时予以明确。一般性工作数据不再实行零报告,改为有情况则报告,无情况不报告。日常性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台账由每周五和每月底各报送1次,调整为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报送1次。取消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每月书面零报告制度。
江西省纪委监委机关各部门也主动查找自身问题。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等部门,按照要求,梳理工作流程,进行对照检查,立行立改。其中,委办公厅为促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督办工作有效衔接、高效运行,取得实效,制定了督办工作机制,内容主要包括问题反馈、沟通会商和协作配合三个部分。
在为基层减负、松绑的同时,该省还针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省直有关部门和各设区市开展立行立改。为杜绝脱贫攻坚中的“迎检文化”,省纪委监委研究提出《关于坚决杜绝脱贫攻坚领域“迎检文化”问题的八条纪律要求》。今年1至6月,全省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73起962人。
全省各地也行动起来。赣州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具体措施》,对通过qq、微信、政务app等载体晒工作痕迹问题进行规范;新余市纪委监委针对“属地管理”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规定“上级部门尤其是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不得假借‘属地管理’或以分解下达指标、考核验收等方式,将工作责任转嫁乡镇(街道)承担”。
“从工作实际出发,减少材料报送、合并召开会议,松绑减负后乡镇纪委轻装上阵,更有干劲向‘有作为’目标迈进。”充分享受到减负“福利”的龙南县龙南镇纪委书记王锋锋说。
乡村挂牌事项减八成
“之前,为应付上级检查,门上墙上挂了近百块牌子,如今,考评减少了,牌子摘掉了,负担也减轻不少。”近日,宜春市袁州区金瑞镇下苑村一次性摘掉了各类牌子几十块,村党支部书记杨英桂坦言,牌子少了,不光看着清爽多了,心里也舒服多了。
杨英桂的开心源自省纪委监委对加重基层负担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把集中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凡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没有明确规定,或不符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牌子一律取消。”江西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专项清理整治,涉及乡镇(街道)的挂牌事项由77项减至9项;涉及村(社区)的挂牌事项由72项减至11项。
针对部分地方以“微信投票”方式开展评比评选活动增加基层负担、影响公正性等问题,组织对2018年省、市两级举办的各类评比评选活动进行摸底调研,向省委建议叫停微信网络投票,并提出了5项纪律要求,由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规范。
不仅清理评比表彰,市、县纪委监委还结合各自实际,推动制度化治理,玉山县纪委监委在基层村居实行“零接待”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
玉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章志强告诉记者,该县从今年1月开始,要求全县村级公务一律实行“零接待”,用制度严刹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背道而驰、不符合干部勤政廉政纪律要求的歪风。
“零接待”即严禁用村集体资金宴请招待;确需在当地用餐的,由用餐人自理费用。凡违反规定报销招待费的村干部,一律按照“谁签字谁负责、谁消费谁支付”的原则,由个人退赔招待费。各乡纪委派员到各村实地监督,村级纪检员负责提醒其他干部严格遵守规定。
“今年是‘基层减负年’,我们推进村级公务‘零接待’,就是要让村干部轻装上阵,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放在谋改革、促发展上。”章志强表示。
精准执纪正风气
“感谢县纪委监委及时为我澄清正名,消除了大家对我的误解,增强了我干事创业的信心……”说这话的是大余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部王家琛。
前不久,王家琛被人举报在工作中存在不作为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经过深入调查发现,举报人所反映的问题失实。根据相关规定,县纪委监委为王家琛澄清正名。这也是江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的一个具体举措。
为树立鲜明导向,激励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江西印发了《关于推行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为受到不实举报对象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对问责过后知错改错,表现较好的干部,影响期满该使用的要使用。对经过组织调查核实并认定明显属于不实举报的,及时澄清正名。今年以来,江西全省已为像王家琛这样的16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澄清正名。
“既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又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与保护基层干部的积极性统一起来,让基层减负见到实效,激励广大干部崇尚实干、担当作为。”江西省纪委常务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潘东军表示。
为防止“一有错就问责、过度问责”等问题,该省明确不得将行业主管部门移交意见作为定性量纪的依据,同时,严把审核关,强化对问责意见的综合平衡,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
值得一提的是,该省对群众反映强烈、舆情聚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办理过程和结果及时公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统计显示,今年1至6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曝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469起816人。(本报记者 李伟 通讯员 熊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