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4月6日至5月8日开展第十二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任务安排
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余井镇,余井镇黄岭村、王河镇中河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文旅体局、官庄镇官庄村开展巡察“回头看”;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梅城镇河湾村、源潭镇赵冲村、水吼镇高峰村开展巡察“回头看”。
二、巡察内容
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并结合上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深入开展政治监督,进一步突出对上轮巡察没有见底的问题“再了解”,对没有发现的问题“再发现”。
三、巡察信访受理对象
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市直单位、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负责人,被巡察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
四、反映问题渠道
市委第一巡察组联系电话:15056635526,电子邮箱:。
市委第二巡察组联系电话:18355634756,电子邮箱:。
市委第三巡察组联系电话:18324992956,电子邮箱:。
各单位具体巡察时间、意见箱设置地点见各巡察组公告。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
中共潜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