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5月22日至7月31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市委农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等部门乡村振兴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巡察。10月10日,市委专项巡察组正式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组织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市委农办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多次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相关部门整改推进调度工作会议,并专题到市委巡察办汇报。成立由市委农办主任任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二是制定整改方案。认真研究分析巡察整改反馈意见,针对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责任落实、项目实施、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市委农办关于落实市委专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具体内容,列出任务清单,提出具体措施,明确完成具体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确保每一个具体问题切实整改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坚持边整改、边总结,及时总结整改工作经验,把立规矩、定制度作为抓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结合工作实际,严格对照现行规定,对现有制度重新进行梳理、检查和完善,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巩固整改工作成效,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抓细整改
(一)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情况
1.针对市委农办统筹协调、参谋助手作用未充分发挥问题。
(1)针对统筹协调存在短板问题。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二是充分利用前期建立的工作推进机制,对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调度通报,组织有关人员实地对项目进行督导;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进一步规范发文程序。
(2)针对参谋助手作用未发挥问题。一是牵头组织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分别对五庙乡和美乡村建设、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任务进行调度;牵头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申报工作;统筹协调2023年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二是新增工作人员负责和美乡村建设工作;印发《龙潭乡:倡管结合,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建房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2.针对衔接资金安排谋划不及时、项目计划下达滞后问题。
(1)针对资金安排迟缓问题。一是积极谋划有关项目,2023年6月份启动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二是及时编制2024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计划;三是将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调度和督导的重要内容,对实施进度、资金支出情况实行月通报,联合开展资金项目管理专项调研督导,提升项目规范实施和管理水平。
(2)针对督促指导不够问题。一是市委农办在年终组织人员协助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以及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等工作;建立周调度机制,适时通报进度较慢的单位。二是水利局对乡村振兴工作流程、“三重一大”制度和党组工作规则进行了强化学习,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要求,严谨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制定2024年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清单;健全了水利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严格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3.针对资金安排不精准问题。
(1)针对后期调整资金占比高问题。一是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脱贫户到户产业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精准实施2024年脱贫户到户产业补助项目,2024年到户项目资金已批复。二是对林业局产业发展项目结余资金已申请退回调剂使用;对相关乡(镇)、村、经营业主申报的项目计划开展专项调查,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予以退回,对拟实施的项目定期开展监管和业务指导。
(2)针对计划安排未完成实施问题。一是对塔畈省级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材料进行了梳理,完善了产业园实施方案,方案中增补了辐射区项目实施内容及核心区和辐射区资金分配。二是茶品牌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结算审核。
4.针对研究谋划项目工作不够充分问题。
(1)针对以会议通报代替项目研究问题,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规定,农业农村局深度谋划了2023年、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目前2023年项目进度达90%,2024年项目正在进行勘测设计。
(2)针对主管部门对镇村项目谋划缺乏有力指导问题。一是把能形成集聚效益的产业项目作为项目谋划的重点。在谋划产业发展项目时,将“四宜”特色村镇、特色产业集群、双招双引配套等作为重点方向,围绕特色产业补链、延链、强链等关键环节,推动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2023年投入衔接资金实施农业、文旅、易扶后扶、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等到镇到村产业项目25个,2024年投入衔接资金实施到镇到村产业项目19个,集聚效益明显。二是开展产业项目竞争评选。对2024年拟实施项目土地审批、环评等前期要素保障以及运营主体对接、联农带农机制等可行性和项目质量进行评估,优选10余个利于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集聚发展的乡村产业发展类项目。三是提升项目资产全过程管理水平。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衔接资金项目暨资产全流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聚焦资产效益发挥、后续运营管护等对781个经营性产业项目资产开展全面排查、限期整改,切实提升资产后续管理水平,发挥资产最大效益。四是加强一线指导,常态化深入乡村一线调研,指导乡村聚焦“四宜”特色村镇、和美乡村建设、产业集群、土特品牌产品等深入谋划项目。
(3)针对部分到村项目的谋划不够精准问题。一是2023年度乡村产业发展项目均严格审核,实施的14个乡村产业项目均重点围绕二三产,并突出各地特色。二是针对源潭镇、官庄镇等个别项目,目前均已盘活。三是建立监督机制,每季度各乡镇动态报送经营性资产监管表,便于及时掌握资产运营情况。四是根据乡村振兴局统一部署要求,各乡镇报送近年来衔接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监管信息,确保经营性资产监督有力。
5.针对项目资金使用效果达不到预期问题。
(1)针对项目建设同质化,资金使用绩效达不到预定目标问题。一是农业农村局会同乡村振兴局组织指导各乡镇谋划优质项目。二是强化经营性资产管理,官庄镇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各乡镇建立健全了经营性扶贫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监管台账和预警机制,为每一个经营性资产安排了一名副科级干部进行挂牌督办。
(2)针对种植、养殖项目受天气影响较大,收益存在一定风险问题。一是官庄镇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各乡镇建立健全了经营性扶贫资产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监管台账和预警机制,为每一个经营性资产安排了一名副科级干部进行挂牌督办。三是2023年官庄镇谋划实施了官庄镇农产品加工聚集区项目,主要实施特色农产品加工,目前项目基本完工并开始运营。四是各乡镇每季度报送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监管情况表,及时掌握经营性资产运营状况。
(二)责任落实情况
1.针对固定资产登记不规范问题。
(1)针对“账”实不符问题。一是乡村振兴局组织农业、交运、水利、发改、卫健等项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对2021—2022年衔接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的确权移交、登记入账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账实是否相符进行重点核查。经核查,全市2021—2022年共计468处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均已通过部门批复文件、移交函或移交协议等形式开展移交,并登记到三资系统或国资系统、全国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统一部署,将确权登记到村的相关资产信息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二是乡村振兴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做好个性问题整改。结合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情况排查,市农业农村局已组织对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高标准农田、美好乡村建设等项目的确权登记、账实情况梳理到位,做到了账实相符。
(2)针对未按程序登记问题。一是个性问题已整改到位。按照资产登记的相关要求,补充项目验收、工程量审核报告、资产明细账等资料,对未登记资产进行补充登记。二是乡村振兴局组织农业、交运、水利、发改、卫健等项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对2021—2022年衔接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的确权移交、登记入账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经核查,全市2021—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均已通过部门批复文件、移交函或移交协议等形式开展移交,并登记到三资系统或国资系统、全国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根据农业农村部门的统一部署,将确权登记到村的相关资产信息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三是资产确权移交程序进一步规范。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衔接资金项目暨资产全流程管理工作的通知》,以流程图的形式对资产确权移交、登记等予以进一步明确。
(3)针对自筹资金部分未纳入登记范围问题。一是王河镇先进村个性问题整改到位。二是乡村振兴局组织农业、交运、水利、发改、卫健等项目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对2021—2022年衔接资金投入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的确权移交、登记入账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自筹资金未纳入登记的,及时进行补登记。三是乡村振兴局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工作调度会和赴乡镇督导,就资产登记的相关要求进行培训,督促提醒部门和乡镇在今后工作中将自筹资金等其他方面资金一并纳入资产登记范围。
2.针对质量监督存在缺位问题。
(1)针对市水利局质监站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水利局按照《潜山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潜山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潜山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手册》,及时办理质量监督手续,逐工程制定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计划,进一步规范了质量监督工作。二是制定印发了《潜山市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年潜山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关于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三是受理的10个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水利局逐项目进行了项目划分和监督计划交底。四是3月下旬市水利局对全市14项在建重点水利工程开展质量安全监督检查。针对问题制定整改台账,逐一销号,并及时进行通报。
(2)针对质量监督专业力量不足问题。一是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省市规定,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实行“业主代表 巡察”机制,推行周调度、月总结机制。二是农业农村局对2023年度梅城镇、黄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职不尽责的情况进行了处罚。
3.针对奖补项目审核有欠缺问题。
(1)针对超面积补贴问题。一是对油坝乡有关大户的土地流转清单进行了核实纠错,并对该乡所有大户数据进行了一次彻底的清查,对错误现象进行了纠正,同时进一步规范合同的签订。二是农业农村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了核实排查与整改工作。三是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对原始上报材料和相关资料进行比对,查找原因。
(2)针对验收走过场问题。一是农业农村局严格按文件要求,核查水稻农户的两季产量;针对个别乡镇2022年再生稻现场核查验收错误的问题,召开专题业务培训会,认真分析,剖析根源。二是该镇对镇直相关单位、各村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引以为戒,规范开展了2023年度再生稻、油菜等统计验收工作。三是农业农村局召集该镇农技站及相关工作人员,再一次深刻分析症结原因,查摆自身问题,对经办人员工作不严谨、验收走过场等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举一反三,自我加压,高标准、严要求地规范开展各项涉农补贴的审核上报等工作,确保精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针对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余井镇、源潭镇、官庄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全面盘查,加强管护力度,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农业农村局及时下拨2021年工程建后管护资金,并督促各地按照《潜山市农田建设工程管护暂行办法》《潜山市农田建设项目建后管护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落实管护责任,建立完善管护台账,合理规范使用管护资金,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在2023年度粮食安全考核中,对少数乡镇因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进行了扣分。
5.针对工程质量把关不严问题。
一是余井镇、王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个性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水利局约谈了施工单位,成立“整改专班”,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三是水利局对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存在问题一并整改结束,确保项目发挥效益;已对各项目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三) 项目实施情况
1.针对前期调查研究不到位问题。
(1)针对可行性研究不充分,手续不齐全,项目停摆无法实施问题。林业局持续推进生态再利用可行性规划调研;制定相关调查方案,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完善建设程序,科学合理申报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研究制定了基础设施建设方案。
(2)针对设计调研不够,变更量大问题。水利局加强部门联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与建议,为今后其它项目前期谋划设计把好关;今后在水利项目设计合同相关条款中对设计单位提出要求,采取处罚措施等进行约束;已对项目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2.针对资金使用存在风险问题
(1)针对林下经济收益不确定性较大问题。一是林业局聘请了在西洋参和石斛种植等方面有丰富经验的东北技术员、安徽林业高科技发展中心作为技术支撑,安排专人与技术员进行沟通联系,随时掌握基地动态。二是成立了防灾预警专班,加强对复杂天气状况的关注,定期检查防护基础设施,下一步争取资金支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已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技术单位,学习积累种植及管理经验。四是驼岭林场特色经济林种植项目基地道路、蓄水池、防护围栏等设施均已投入使用并运行;天柱山林场仿野生石斛种植(二期)项目基地道路、灌溉设施、防护围栏、预警装置、监测设备等均已投入使用并运行。
(2)针对资金安全存在较大风险问题。一是余井镇个性问题已整改到位。二是财政局加强日常监管,会同乡镇不定期深入到投资企业,及时掌握经营主体运营状况,一旦发现投入资金运营有可能产生风险时,将及时收回资金。三是开展监督检查。结合每年开展的衔接资金及项目资产专项检查,财政局实地督查该经营主体经营状况,防范经营风险。
3.针对工程设计不够科学问题。
一是余井镇高标准农田项目的个性问题已整改。农业农村局在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中增设惩罚条款,使设计更加精细化、具体化;2024年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充分听取了项目区干群的建议,要求施工单位将增加现场勘查和测量强度,重点对塘堰完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减少项目实施阶段的变更。二是今后其它水利项目,水利局将积极主动对接上级主管部门,落实资金到位情况;在水利项目设计、审计合同相关条款中对设计单位提出要求,采取处罚措施。在水利项目前期谋划时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水利局已对项目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4.针对未按图纸施工,变更随意性大问题。
(1)针对施工达不到设计标准问题。一是已责令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完成了整改,对监理单位进行了警告,并通过了省市主管部门验收。二是市纪委已对相关负责人责令书面检查和提醒谈话。
(2)针对施工过程擅自变更设计参数问题。个性问题已整改到位。
(3)针对部分项目未施工问题。一是水利局已完善变更审批手续。二是今后其它项目积极主动对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落实资金到位情况。三是加强项目统筹性设计。四是水利局已对项目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要求引以为戒,吸取教训。
5.针对工程监理形同虚设问题。
(1)针对工程核备资料审查把关不严问题。水利局已监督监理单位完善相关资料,组织对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存在问题一并整改结束;已责令项目负责人加强相关业务学习,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水利局已对项目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今年以来严格资料审核把关,未发现类似情况。
(2)针对检验批检查验收存在抽查无记录、无复核意见、时间修改,甚至数据修改问题。一是监督监理单位完善相关资料,已全部完善。二是水利局对项目开展全面排查,个性问题已整改到位。三是水利局已责令项目负责人加强相关业务学习,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已对项目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3)针对现场材料进场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组织乡村振兴专干学习《潜山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安排、资金支出范围、资金使用、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等方面进行学习培训,就该类问题进行举一反三,规范质检行为,确保今后此类问题不再发生。二是农业农村局会同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在全市16个乡镇开展项目检查工作,重点关注项目招投标、监理等环节是否规范。三是乡村振兴局牵头召开衔接资金项目暨资产管理工作推进会,就往年资产进行清查、2023年度衔接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登记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还就规范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了培训。
(4)针对项目资料验收不严谨问题。一是余井镇、梅城镇、黄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约谈了监理单位。二是针对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实行“业主代表 巡察”和周调度、月总结机制。
6.针对工程资料不全问题。
一是乡镇已对农村饮水项目进行排查、整理、归档,水利局将不定时进行抽查;水利局对龙潭乡、槎水镇等乡镇开展了2024年农饮工程资料检查,乡镇留存资料齐全。二是林业局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相关材料进行了梳理,对实施的项目开展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正常。三是农业农村局加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已将有关工作要求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乡镇;王河镇先进村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将加强全市美丽乡村资料管理。
(四) 针对作风建设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针对工程发包不规范问题。
(1)针对工程价格较低的设计、审计、监理、验收等项目直接指定实施单位,存在廉政风险问题。一是印发潜山市农业农村局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和政策学习培训,对2017年以来农田建设领域招投标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建立自查台账,上报市纪委。二是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监理和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验收以依法依规进行公开询价的方式确定第三方机构。三是在今后项目招投标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筑牢防腐底线。
(2)针对招投标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对反馈招投标问题进行核实,今后将对乡镇实施项目加强建设过程监管,对发现类似问题及时化解风险。二是举一反三,农业农村局会同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到有关乡镇开展2023年实施的到村产业项目检查工作,未发现存在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农业部门会同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指导各乡镇严格规范项目招投标程序。三是规范项目招投标,乡村振兴局牵头召开衔接资金项目暨资产管理工作推进会,就衔接资金项目招投标工作进行详细培训。
2.针对项目管理履职尽责有欠缺问题。
(1)针对履行变更审批程序不到位,变更价格虚高问题。一是对相关物资价格进行了核实,已完善变更审批手续。二是今后其它项目水利局将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落实资金到位情况;在水利项目前期谋划时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三是已对项目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
(2)针对虚报工程量问题。专项巡察组就该问题再次现场核实,相关建筑数据与完工结算基本一致,符合计量规范要求,不作为巡察反馈问题。
3.针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问题。
一是针对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省市规定,实行“业主代表 巡察”机制;对少数施工单位关键人员履职不尽责情况,已按合同约定进行了处罚。二是针对有关水利工程项目,水利局已对该项目建设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下一步将加强项目参建人员管理。
4.针对资金拨付未严格按程序审批问题
(1)针对超进度拨付问题。一是美丽乡村建设领域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下一步将加强有关资金支出管理,严格有关工作要求,确保美丽乡村建设资金取得实效。
(2)针对拨付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
一是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潜山市农业农村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和《财务管理等有关规定培训学习材料》,进一步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印发《关于开展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等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在全局系统内开展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及资金拨付程序履行不到位等问题自查自纠行动。二是水利局完成财务账单排查,做到立行立改,同时主管科室、财务加强对资金报账申请表的完整性进行审核,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针对工程结算不规范问题。
一是王河镇产业发展项目存在的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农业农村局会同乡村振兴局召开全市乡村产业项目暨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对项目招投标、项目资产管理、项目工程审计等方面进行了业务培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二是王河镇水利工程存在的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水利局将严格按照要求对工程结算资料审核、收集、整理、归档。
(4)针对发票缺失问题。一是林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域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二是林业局对财务材料经办人员开展批评教育,已安排专人负责材料审核、保管,定期开展专业财务知识学习,严格执行材料审核、保管制度。
5.针对工程完工验收走过场问题。
一是农田建设项目验收领域存在的个性问题已整改,农业农村局结合耕地保护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出问题9个,目前自查问题全部完成了整改。二是水利局工程验收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对项目开展全面排查,存在问题一并整改结束,确保项目发挥效益。三是水利局已责令项目负责人加强学习相关验收规程规范,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已对项目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后续整改。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已经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抓好学习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选人、用权、管事。要充分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点面结合、补齐短板、堵塞漏洞,真正把制度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真正做到以优良党风促政风、带民风。通过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断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凯发88的联系方式:0556-855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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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潜山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